亚洲四国金融科技考察报告

2019-02-21

为明确中国金融科技在国际上的相对位置,同时把好的做法引进来,也将成功的实践介绍出去,促进全球金融科技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组织了一系列国际交流与考察活动。其中,2018年8月组成考察组赴新加坡、泰国和印度等国访问。考察组主要走访考察了新加坡金管局、金融科技公司ECP,泰国央行、金融科技公司TrueMoney,印度金融科技公司Paytm,孟加拉国金融科技公司bKash和香港的支付机构AliPayHK,同时也参访了部分使用金融科技特别是跨境支付工具的商业机构。考察组重点调研亚洲其他经济体金融科技发展的现状及成因、金融科技的一些业务模式及在现实经济中的作用、监管部门的立场及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并在调研中关注三个问题:第一,这些经济体有哪些值得中国借鉴的监管和业务理念与实践?第二,在中国行之有效的一些技术和模式是否能够帮助这些经济体发展金融科技? 第三,是否可能依靠金融科技促进“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互联互通?

 

 经考察组考察发现,亚洲金融科技发展的水平差异较大。除了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大多数亚洲经济体的金融科技起步比中国大陆晚、发展程度比较低、业务模式也相对初步。这些经济体的金融科技行业普遍具有三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一个共同因素就是正规金融部门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新的金融科技业务模式的出现,几乎无一例外地解决了原有金融体系的某些不足,普惠性质尤其明显;第二,这些经济体金融科技的业务模式都比较初步,主要是因为当地的金融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消费者金融素养相对较低,但变化已经在快速发生;第三,外资机构都积极地在这些市场布局,虽然多数还是采取战略入股的方式,但在第三方支付等领域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 

 

从业务模式看,中国金融科技的领先优势非常明显,特别是在支付领域,在中国市场发展成熟的金融科技可以应用于这些市场。亚洲其他经济体的监管与企业也都对与中国企业合作持较欢迎的态度。但这些经济体的业务也在快速发展,特别是亚马逊和谷歌等在该地区快速拓展金融科技业务,这些都可能会形成很大的竞争压力。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应当居安思危,积极创新,才有可能持续保持相对领先的地位。

 

考察组通过学习亚洲其他经济体的一些做法,对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由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融委)协调相关部门编制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二是各监管部门要对金融科技企业设定准入标准、发放牌照,同时明确一套规范的“监管沙盒”的操作流程;三是政府集中力量为金融科技发展补短板,特别是加强政府数据的统一管理及对外开放;四是政府应理性支持金融科技的国际合作,推动“一带一路”金融科技的互联互通。加强国际合作,既有利于中国的金融科技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帮助它们持续保持领先地位,还可以进一步推动金融科技的互联互通。

 

《报告》执笔人为邱晗、王勋和黄益平。

 

报告全文下载链接: 亚洲四国金融科技考察报告201902